当前位置:首页 > 标签汇总 > 单位 >
-
昆山锦溪企业如何避免虚开发票的“雷区”?虚开发票是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 (2021-12-03)
-
苏州企业常用的节税手法都在这里了-易找房财务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有盈利就有税收,我们今天要讲的话题就是要让你最终得到的利润最苏州,税收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看完以上这么多的税种,创业者不必惊慌,因为对于一般的创业公司而言,缴纳… (2021-12-03)
-
昆山淀山湖办理餐饮营业执照注意事项!-易找房(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二)快餐店餐饮服务许可证: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 (2021-12-02)
-
苏州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3)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 (2022-02-07)
-
太仓实务!大家极为关注的90个常见个税问题(含案例解答)答: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 (2022-07-20)
-
在苏州发票只能对公转账吗?能不能付现金?千万别大意!可是酒店行业一般开出增值税发票很多都是收取现金的。 ◆若酒店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发票时应根据实际购买方的信息进行填写,若是现金支付而不是对公转账的,并不违背三流一致的原则。 ◆款项支付方式不在规范范围,… (2022-07-20)
-
关于相城黄桥企业股权转让的那些税事儿~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022-07-18)
-
吴中东山企业的利息收入要交税吗?如何缴纳?看看这3个案例!甲公司这个月客户由于延期支付了113万元的货款,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了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11300元。 甲公司这个月客户由于资金紧张,向我单位借款1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了借款资金的… (2022-07-16)
-
2022年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已于20多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年报)的流程介绍2022年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 "年报 ")的流程介绍 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及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单位)。 二、报告时限 报告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 (2022-07-16)
-
吴江高新区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介绍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 1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2 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五项表格 3 审计报告需在省会计师协会网站备案,上传PDF格式 1 总公司在外地的,分公… (2022-07-16)
-
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已经开始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已经开始 一、年检(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取而代之的是 "年报 ")对象 1、在我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在外地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相城北河泾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 (2022-07-16)
-
在苏州劳务派遣许可证可以变更吗,怎么处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续期?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 (2022-07-16)
-
2022年苏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今天正式开始依据税法规定,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 (2022-07-16)
-
发票管理办法将修改,这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根据现行规定,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领用发票时不再收取税务发票工本费,此次修改统一将《办法》全文中的“领购”修改为“领用”。 《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已明确电子数据作为合法证据的法律地位,发票领用、缴销等数… (2022-07-16)
-
一文了解!关于苏州企业股权转让的那些税事儿~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022-07-16)
-
个税APP出现不知情的任职受雇单位,吴江同里企业该怎么办?1 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 (2022-07-16)
-
关于苏州离退休及返聘人员相关个税、社保费、企业所得税问题如苏州(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税务局与省人力苏州和社会保障厅商定)近日规定:自2020年3月份(费款属期 )起,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兼职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等各类… (2022-07-15)
-
关于苏州离退休及返聘人员相关个税、社保费、企业所得税问题如苏州(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税务局与省人力苏州和社会保障厅商定)近日规定:自2020年3月份(费款属期 )起,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兼职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等各类… (2022-07-15)
-
姑苏企业单位发工资,就一定是个税扣缴义务人吗?取决于谁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具有决定权的一方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甲公司对工资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因此甲公司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甲公司是建筑总包方,按要求代发分包… (2022-07-15)
-
苏州注册公司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8号规定,新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级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 (2022-07-14)